各區(單區、副區及複合區)每年度可邀請一位來自其憲章區的官方演講人出席其年會,或類似的全區活動。
官方的演講邀約必須是代表整個區的全區活動,并且是邀請該區内所有分會參加的活動。
主辦的區(單區、副區及複合區)應負責該授權演講者的所有當地花費,包括食宿和交通費用。若區無法履行此義務,則該區在款項付清前,無權再邀請演講者出席未來的活動。
對於區或副區活動,該表格必須由總監填寫;對於複合區活動,該表格必須由總監議會議長填寫,并且必須在活動日期前至少六十(60)天提交給國際總會的旅行部。
六十(60)天的要求僅在需要替代演講者的緊急情況下,或在要求第二或第三副總會長或第一年國際理事參加定於7月、8月或9月的已核准會議的情況下才可免除。
演講者的照片的資歷背景可從我們的網站 下載 。國際總會收到表格的確認書將在收到後 48 小時內發送給總監或議會議長。
有關申請演講者的問題和資料,請發送電子郵件至 speakerrequests@lionsclubs.org
演講者和成人同伴應出席活動的日期與時間:
若無法出席所有預定的年會活動:
請提供一位除總監及議會議長外,於您的國際賓客抵達當天作為緊急聯絡人的姓名及電話號碼
請提供將在機場迎接演講者的人員姓名及電話號碼 (若與上述人員不同)